孩子可自愿随夫或母亲任意一方落户
在天津市宝宝上户口的流程与其他地区并无差别,只要父母任意一方有天津市户口,那么孩子即可随父、母落户,不过自2017年1月1日起,天津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,并且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,统一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。
户别栏不再填写“农业家庭户”
【点击了解:试管婴儿具体流程】因此公安机关在新签发的《居民户口簿》中,“户别”栏不再填写“农业家庭户”或“非农业家庭户”,统一登记为“家庭户”或“集体户”。
不过如果父母一方为集体户,另一方为外省户口,想要宝宝随父亲上户口,首先需要咨询落户单位是否同意存放新生儿户口,不过一般情况下,集体户口部门是不予接纳的,所以这一点大家要有心理准备。
1、婴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:有孩子出生医院统一办理;
2、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;
3、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;
4、如果孩子出生超过一年,此时上户口还需要额外提前申请;
对于非婚生长随母落户但登记姓名选取父亲姓氏的,除开上述材料以外,还需要提供父亲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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